“你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
“人生目标嘛,我也说不清道不明。”
我一时无语。对于这样的回答,你想评论似乎也是说不出什么来的。我本人少年时就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对缺乏志向的人当然会感到不耐烦。不过,我喝止住了自己。我有个感觉,只能说是直觉:这孩子的魂魄里有一种杂乱的冲动,不知那是模模糊糊的观念,还是一种隐隐约约的情绪,使得他永无宁日,刺激着他盲目地朝前冲。说来也怪,正是这样的一种东西令我顿时萌发了同情之心。此前听他说话只是只言片语,此刻始发现他的声音十分悦耳,如仙酒般叫人陶醉。想想这些,再看看他那迷人的微笑和富于表情的黑眼珠,也就不难理解伊莎贝尔为什么那般爱他了。他身上的确有惹人怜爱的地方。他转过脸望着我,神态坦率,但眼睛里却有一种表情—既是挑剔,又有点儿玩世不恭。
“昨天晚上我们去跳舞,我想你们在背后说我了吧?”
“不错,是提到了你。”
“硬把鲍勃叔叔请来,恐怕就是因为这个理由了。他原本是很讨厌出门的。”
“好像有人给你找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工作的确是很棒。”
“你打算干吗?”
“恕难从命。”
“为什么?”
“因为他们有心,我无意。”
我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不过,我有一种感觉:正是因为我来自海外,与此事无关,他才无排斥之心,愿意跟我交流交流。
“哦,你知道,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当作家。”我说完,扑哧笑了一声。
“我可没有当作家的天赋。”
“那你打算干什么呢?”
他绽出一个灿烂、迷人的微笑。
“逛大街。”他说。
我听了不由哈哈笑了。
“芝加哥恐怕不是个逛大街的好地方。”我说,“我就不打搅了。你看你的书吧,我去查阅《耶鲁季刊》。”
我起身走开了。等到我离开阅览室时,拉里还在专心致志地看威廉?詹姆斯的那部书。我独自在俱乐部里用了午餐,因为阅览室里安静,又回到那里去抽雪茄,在那儿消磨了一两个小时,看看书、写写信什么的。叫我感到诧异的是,拉里仍在聚精会神地看书,好像自打我走开后他一直就没有挪过窝。四点钟左右我走出阅览室,他还在老地方。显然,他有着很强的定力,这叫我感到很是惊讶。我或来或走,他全然不加留意。
下午,我因琐事缠身,直到应当换衣服去赴晚宴时,才回黑石旅馆。回旅馆的路上,我突发好奇之心,于是又去了一趟俱乐部,拐进了阅览室。此时,阅览室里已经有了不少人,看看报、读读书什么的。拉里竟然还坐在那张椅子上,还在全神贯注地看那本书。这不能不叫人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