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只有牛三活了下来。
因为他跑的比牛大、牛二快。
为了活命,他鬼使神差的,居然绊倒了自家弟兄。
他用自家兄弟的命,填了妖魔肚子,才得以苟活了下来。
自那天起,牛三就明白了。
这世道,根本不是自己这种小人物能改变的。
妖魔太过恐怖。
而他,只是个习武的普通人,他就是一自私的畜生。
再后来。
牛三在辽城见到了太多腌臢。
他忍不住问了自己一句:老子拼命保护的,就是这群人?
没有回报,收到的不过是些感谢的言语,不痛不痒。
有时连这些话也没有,还会因救人不及时遭到辱骂。
还要被县太爷穿小鞋,被同门鄙视。
正义?
和平?
为了这种东西,就要我搭上性命?
真的值得么?
如果斩妖除魔真是正確的,那为何只有我在苦苦支撑?
为何同门都一副看死人的表情看我?
为何县太爷能带著情人,整日在武馆里花天酒地?
老子却要打生打死?
老子瀟瀟洒洒、平平安安的活著不好么!
也许是倦了。
也许是怕了。
最后,牛三选择了与自己和解。
在丁森任职总捕头后,牛三便成了其得力帮手。
不到半年,便將辽城內外的妖魔,打理的井井有条。
同门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县太爷对自己大为赏识。
职位高升为二把手。
送上门的婆娘换了一茬又一茬,忠心的小弟越来越多。
日子变得愈发好过。
至於那群可怜的傢伙,无论再怎么哭,他也能装作听不到了。
唯一有点烦的,就是心底残存的那点良知,总会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化成衣衫襤褸、流著眼泪、眼神凶狠的小孩,对自己撕心裂肺的吼道:
“我草你码!你居然背叛了我!你居然背叛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