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
冯宝眸中多疑之色未减,但还是挥手道:“那沈千夫长就入座吧,咱家当真想与你好好聊聊。”
说著。
冯宝便带领沈夜一行三人,进入了酒楼包间。
刚一进去。
更浓烈的酒气,裹挟著胭脂的味道扑面而来。
这是一个百平米的大屋,两侧儘是与歌姬廝混的太监和亲卫。
主座是用金银堆成的小山,冯宝径直向小山走去。
一边走,还一边笑道:“这银子是咱家从肃阳府库里找到的,咱家是农民的儿子,穷怕了。
不闻这银子的味道,喝酒都不踏实,沈千夫长不会介意吧?”
柳方摆了摆手,可眼中杀机已显。
那些银子可是肃阳百姓的血汗,如今却成了他冯宝一人的玩物?
李阔见状,连忙拍了拍柳方的肩膀,提醒他冷静。
而沈夜则是一脸淡然的环顾四周。
奢靡、淫逸、毫无章法、花天酒地。
这倒是冯宝的风格。
只不过,这酒池肉林未免有些太甚。
恐怕,皇帝对肃阳和北疆的態度,並不乐观。
“疼……”
而就在此时。
一道微弱的男娃声音,却突然从银山脚下传出。
沈夜一行三人循声看去。
是冯宝正踩著一个跪在地上的娃娃,登上那银子山的宝座。
“不许叫,咱家踩你是你三生有幸,若是再忍不住叫,咱家就割了你的舌头!”
冯宝抓起一把银子,胡乱的向那小男娃砸去。
小男娃啜泣,但不敢出声,只是浑身发抖。
“这还差不多,算是条好狗,去给咱家的宾客倒酒。”
冯宝捏著兰花指,满意一笑,旋即又指使小男娃行动。
小男娃闻言,连忙机械性的从地上爬起。
可当他抬起头,走到沈夜面前的那一刻。
沈夜当即就愣住了。
只因,这个小男娃不是別人。
正是那个给自己送糙米饭的男娃,小花!
看著小花那张满是冻疮和伤痕的脸。
沈夜咬紧了牙关,看向冯宝的眸中不禁闪过一丝凛冽的寒意。
而一旁的李阔见状,也是心生不妙。
抢功,掠財,还让英烈之子跪在地上当狗。
沈夜与柳方皆是嫉恶如仇的性格。
这冯宝……已有取死之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