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格我回去写。但这个先记下来——纸笔不怕忘,脑子怕。"
沈禹看着他画完,问了一句:"这事能报上去吗?"
莫七把笔收起来,看了看四周。
荒地上空无一人。
"能报。"他说,"但不是现在。现在我们是私自开坟的,别说推官不认,光这一条就够吃官司了。"
"那怎么办?"
"先把人埋回去。"莫七说,"我回去找赵推官,把这些东西给他看。他要是肯重新立案,到时候带着手令来开坟,这就是合规的。他要是不肯——"
他顿了一下。
"那就再说。"
沈禹把草席重新盖好,一锹一锹地把土填了回去。填完之后她在坟头放了一块半截的砖头做标记——等下次来的时候好找。
两个人往回走的路上,莫七忽然开了口。
"你刚才看到那道勒痕的时候,愣了好一阵。"
沈禹的脚步微微一顿。
"我看花了。"她说。
"花不花的你自己清楚。"莫七没有追问,"我就提醒你一句——验尸的第一条规矩是什么?"
不带私心。
沈禹沉默了几步。
"我记得。"她说。
莫七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结了冰的官道上,影子被清晨的日头拖得很长。
沈禹的影子比莫七的短了一截——她个头还没长够。但她走路的姿势很稳,步子不大但很匀,不像一个赶路的人,倒像一个习惯了赶路的人。
她确实习惯了。
从泗州到京城,一千二百里路,她走了二十三天。
那二十三天里发生的事,她不想回忆。但有些东西不是你不想回忆就能忘的——比如一条水平的、前深后浅的勒痕。
她在一个不该出现这种痕迹的人身上见过。
那个人不是窑子里的姑娘,也不是什么陌生人。
是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