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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明月皎皎一(第2页)

她穿着迪奥当季的套装,拎一只爱马仕kelly,看起来贵气又优雅,时光并没有损伤她的容颜,以至于让温崇月忽略掉她身旁的那个看起来还在读小学的男生。

“温哥,你去哪儿?”

同学叫他名字,温崇月仿佛听不到,他穿过人群,走向白若琅。他很想和母亲聊天,哪怕只是简单的一句问候。

对方也看到了他。

对视瞬间,温崇月脱口而出:“妈。”

白若琅却皱起眉,她向四周看了一圈,才警惕地看着温崇月:“你是谁?”

温崇月压着胸口的心跳,他说:“我是温崇月。”

这个名字,还是温启铭和她一块儿取得。

温崇月想,她肯定只是没有认出自己,母亲怎么会不记得儿子姓名呢?

白若琅往后退了一步,她说:“谁?”

温崇月如生了根的树,他站在地板之上,寒气四浸,商场中冷气开得太足,足到人四肢百骸都生凉意。

牵着白若琅手的男生仰脸,他不理解,问:“妈妈,妈妈,他是谁呀?”

“不认识,”白若琅警惕地牵着男生的手,转身匆匆便走,“走,兆聪好孩子,我们回家。”

……

温崇月重新回到朋友身边的时候,他们笑着打趣,问他去做什么了。温崇月摇了摇头,笑了笑:“认错人了。”

那天温崇月才意识到父亲所说的不过是个白色谎言,但这也无妨,他平静地接受现实,整理好心情,继续读书,打篮球,和父亲下棋,或者在父亲同事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去厨房做一些简单的菜式。

都说世界上最好吃的饭,就是妈妈做的菜。

白若琅十指不沾阳春水,在温崇月年幼的时候,吃的鸡蛋羹都是温启铭做的;倘若温启铭不在家,还有煮饭的阿姨。

温启铭教育温崇月,想吃什么,自己做。温崇月也深以为然,他吃不到母亲做的饭菜,但还有父亲,还有自己。

只要做菜人的情谊在。

也是那天晚上,温崇月在厨房中做一份鸡蛋羹,透过厨房小窗,遥遥望一望窗外明月清风。

他决心不再对白若琅抱有期望。

高中毕业后,温崇月已经和大学教师家属院的那些教授十分熟悉,他自小的数学是温启铭亲自教的,物理,文学……住在一起的教授各有术长专攻,温崇月从他们那里没少学习东西。

温崇月本身脑子也聪慧,他假期期间打工,赚来钱去当基础资金,组织地下乐队,和各行各业的人交朋友,也不是没干过少年意气风发狂的事。

年轻人,总是眼界高,心气傲。况且温崇月头脑灵活,人脉通广,的确也有傲慢的资本。

篮球,乐队,一些极限运动,激烈的比赛……温崇月精力旺盛,他不拘束于某一项运动或者爱好上。喜欢,或者有兴趣就去做,做就势必做到最好,他用奖学金和积攒下来的钱当启动资金炒股,第一桶金就是通过股票赚到的。

只能说父子俩的确都有天分,正如当年的温启铭倒卖兰花,又像现在的温崇月炒股票。他成功在牛市时大赚一笔,在熊市低迷前成功抛售,全身而退。

这一笔钱,温崇月拿去买了郊区的房子,收租金。等到他读大学的时候,他先前买的房子刚好被划在拆迁范围内。

或许也是人生太过顺风顺水,养得温崇月性格中傲气更重一些。他和所有人关系都好,义气足,朋友有难,温崇月也是慷慨解囊相助;就算是萍水相逢,能帮忙的,他也会去拉一把。

高中时候,哪怕是比温崇月年龄大的同学,也会叫他一声“温哥”。事实上,朋友如此多,真正交心的寥寥无几,陈昼仁算一个,秦绍礼是一个,李联又是一个。

四个人都是从小到大一块儿读书的友谊,大学也是报同一个大学。

不过三个人脾气又有些不同,陈昼仁父母有背景,他对赚钱没什么兴趣,只在意如何更好享受金钱;秦绍礼比陈昼仁好些,既享受金钱,又盯着权势,他也是几个人中最早就跟着父亲长辈去一些社交场合的,而李联是另一个极端,李联父母都从商,也是打算把他当接班人培养,在这种熏陶之下,李联的人生兴趣就是赚钱,享受永远比不过赚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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