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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第21章

道光十九年(1839),龚自珍四十八岁,终于觉得在北京混不出什么名堂了。

这种困顿官场无所施展的“一山突起丘陵妒,万籁无言帝座灵”的感觉,他早就在词中表现出来:

“纵使文章惊海内,纸上苍生而已。似春水,干卿何事?”“如梦如烟,枝上花开又十年。十年千里,风痕雨点斓斑里。莫怪怜他,身世依然是落花。”

现在,是到了他必须作出抉择的时候了。或者,跟着同僚继续在衙门混吃等死;或者,不再百无聊赖地呆下去。

无奈苍狗看云,红羊数劫,惘惘休提起。客气渐多真气少,汩没心灵何已?千古声名,百年负担,事事违初意。

于是,他决定辞官离京,回到家乡仁和,也就是现在的杭州。

另有一说,龚自珍之所以南下,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逃避风流债。一位大概有着蒙古血统的贵妇,一位令他惊艳不已的漂亮女人,一位十分欣赏他才华的女诗人,一位与他有了暧昧关系的上司老婆,使他欲罢不能,难舍难分。可是,桃色新闻从来就是不胫而走的,社会舆论从来倾向于正经,而不赞成浪漫,尽管那是相互倾心的爱情,第三者也会遭到谴责,何况那是有皇帝的封建社会。

据说,在友人的劝告下,我们的诗人卷起铺盖,仓皇出走。

我不大相信在诗文中惟恐不石破天惊的龚自珍,在个人感情生活上,会是这样的孱头。他怕吗?大概不,如果他真的为了避祸,应该尽其可能地销声匿迹才是,可恰恰相反,他“猖狂”得很,肆无忌惮,自由来往。两下杭州,两返京师,一次是卸任以后,体会无官一身轻的滋味,一次是彻底罢了东山再起的念头,将住在北京的家眷接回,当然也包括他那浪**儿子。

可以肯定,他绝非避祸而逃,而是厌倦了死气沉沉的官场,才出走的。

这一年,他风尘仆仆于京杭道中,往返四个单程。放在今天,这事好办,即使坐火车,一个礼拜也就妥了。但龚自珍那次旅行,竟然用了一年功夫。途中写的诗,仅七绝一种,达三百多首。

这就是他的一阕以生命写就的绝唱——《己亥杂诗》。

现在重读这些七绝,就会发现走出樊笼、立现新天的诗人,境界较之与才艺双绝的贵妇缱绻时的诗篇,更有飞跃。我们会被他那屈原《天问》式的忧世感时的精神所激**,会被诗人爆发出的震撼衰世的启蒙呐喊所冲击。侏儒,只求苟活,足矣足矣。真正的诗人,他选择站立着的自由,哪怕为这一刻付出整个生命,也在所不息,他逃出京师,逃出烦恼和庸俗,就为了无所顾忌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可以想象,他这一年,没干别的,几乎全用在行吟和行路上了。啸吟挥洒,优哉游哉,舞文弄墨,一路风雅。可以肯定,“怨去吹箫,狂来说剑”的龚自珍,这一次,既是补偿,也是宣泄,大大地放浪形骸,纵情游逸。似乎预知自己是个行将谢幕的歌者,性之所至,情不自禁,不受拘束,率意而为,大撒把地欢乐了一番。

忧患出诗,杜工部是这样的诗人;快乐也出诗,李太白是这样的诗人;而忧患的同时益之以快乐,那就更出诗,将要告别这个世界的龚自珍,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使得他的才华施展,跃上创作的巅峰。

再小的京官,到了外省,自有人会尽地主之谊款待的。何况他曾在礼部当过祠祭司行走,当过主客司主事;主事,约相当于如今的司局级干部,也算一个方面的小小负责人,外省官员应该说还是不能不在乎他的。他在《己亥六月重过扬州记》一文中,有一段对自己被追星族包围,感到很风光的描写:

归馆,郡之士皆知余至,则大欢。有以经义请质难者,有发史事见闻者,有就询京师近事者,有呈所业若文、若诗、若笔、若长短言、若杂著、若丛书,乞为序、为题辞者,有状其先世事行乞为铭者,有求书册子、书扇者,填委塞户牖……

甚至还有漂亮女子“以栀子华发为贽求书者”。从这些面露得意之色的笔墨中,我们看到,官卑名亢的龚自珍,无论南下北上,沿途的府道州县,乡绅士宦,达官豪族,骚人墨客,无不设席接风,慰留陪送,款待备至,咸相推崇的。

他的外祖父段玉裁,是有清一代的文字学家,至今,他的《说文解字注》,仍是研究汉字的重要著作。在老人眼里,认为这位外孙“风发云逝,有不可一世之概”,认为他“造意造词,几如韩李之于文章”,所以对他颇抱成龙的期待,“自珍以弱冠能之,则其才之绝异,居可知矣”。

勉励之馀,也曾告诫过他,小子,要好自为之啊,“努力为名儒,为名臣,勿愿为名士”。但是,从嘉庆十五年(1810),应顺天乡试,那年他十八岁,一直到道光九年(1829),第六次会试,才捞到一个进士,这年他三十八岁。殿试的结果,让他外祖差点没气晕过去,名落孙山的理由,简直让人不能相信。“自珍既成进士,以书劣不能入翰林,仍官礼部主事,忿怏不胜”(陈应群《耐充室诗话》)。考场熬煎二十年,比《儒林外史》中的那位范进先生要好一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因这样一个低级错误,得这样一个玩笑结果,使他没法不恼火,没法不颓唐。

一个社会,只有一条路好走,譬如科举,这社会是不会完蛋的,至少不会马上完蛋。但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讲,特别是具有超常智慧者,很可能是碰壁的绝路,那他不完蛋又能奈何?做不成名臣,做不成名儒的龚自珍,只有做名士。“定庵生平性不羁,善作满洲语,嗜冶游。晚岁学佛,平居无事时,非访伎,既访僧,遇达官贵人,辄加以白眼。生平所得金,皆随手尽,京师人以怪物目之,夷然不顾也”(孙静庵《栖霞阁野乘》)。

做名士有何难?晋人王恭早奚落过:“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世说新语·任诞》)看来,只要有闲,有钱,有一点可以吹牛的资本,便可以徜徉于文坛。对满腹经纶的龚自珍而言,扮潇洒,更不费吹灰之力。在这次快乐的旅行途中,一天一首,或一天数首,一路做下来,竟做出一部诗集来。

诗结集付梓,他的生命里程也到了终点。那时的出版速度是很慢的,我估计他未必拿得到样书,就谢世了。他是回到家乡的第二年,也就是道光二十一年,鸦片战争的后一年,龚自珍暴卒于丹阳书院。

这是中国文人中又一个非正常死亡者。

对于他的死,有各式各样编排出来的说法。中国人(其实远不止中国),对于具有超常才智的杰出人物,出于本能的畏惧,从来是持拒绝、排斥、压制、扼杀的态度,从来是搞臭、打倒、踏上千万只脚、教他永世不得翻身,绝不会张开双臂欢迎。十年“文革”,说到底,就是基本上低智商的乌合之众,对于政治、文化精英阶层施虐的十年。因此,才高见嫉,不为世容的龚自珍,他的死,布满了桃色的疑云。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一个特别出色的文人,这里面可以想象得出的风流,绝对是饭后茶馀的最佳话题,比任何开胃小菜,更能帮助消化。

据清人孙静庵《栖霞阁野乘》所述,一说为:

其殁也,实以暴疾,外间颇有异词。初,定庵官京曹时,常为明善堂主人上客。主人之侧福晋西林太清春,慕其才,颇有暧昧事。人谓定庵集中游仙诸诗,及词中《桂殿秋》、《忆瑶姬》、《梦玉人引》诸阕,惝惚迷离,实皆为此事发也。后稍为主人所觉,定庵急引疾归,而卒不免。盖主人阴遣客鸩之也。

另一说为:

定庵晚年所眷灵箫,实别有所私。定庵一日往灵箫处,适遇其人,因语灵箫与之绝,箫阳诺之,而踪迹则愈密。半岁后,定庵一日又见其人从灵箫家中走出,因怀鸩以往,语灵箫其入倘再至者,即以此药之。药方固出禁中,服之不即死,死亦无伤痕可验也,灵箫受药,即置酒中以进,定庵饮之归,即不快,数日遽卒。

前者刺客行鸩,后者小妾下毒,都比时下热衷的清代帝王剧,要好看得多。不知为什么那些制片人,放着好赚钞票的本子,偏去克隆无聊透顶的宫廷戏,真是眼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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