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漫过田埂。
溪水流淌,农户下地耕种,忙活了大半天。
一块田地旁,闲散的老翁摆开残损的棋盘,与自己对弈,几个破衣烂衫的孩童绕着树追逐嬉闹,引得一阵喧闹。
路过的农户看见他,逗他道:“王头,不是说今年要开始种地了?坐着种吗?”
王大顺哼哼两声,得意道:“我坐着种,照样丰收!”
农户撇嘴道:“行行行,捡来捡去,总算让你捡到个能干活的了。”
田间地头里,一道身影正在努力埋头耕种。
烽烟渐歇,新帝登基改号,天下初定,一晃过去许久了。
昔日被战火踏碎的阡陌,重新覆上青禾,流离的百姓陆续归乡,破败的房舍被茅草与新泥修补,乡间野村,终于慢慢回复往日的平静。
王大顺是高乡村的一个奇人,老光棍一个,活了六十年,最大的特色就是精、懒、抠,爱算计。
按理说这种性格的人应该很不招待见,但王大顺还不是,因为这老头虽然抠,但偶尔还会干些善事,战乱多年,他经常救助村里的孤童,虽然成天教着他们如何偷奸耍滑,占小便宜,但闹来闹去也没什么大乱,村民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他一共收养了五个孩子,去年在河谷边又捡了一个,这个算不得孩子了,年纪大了些,受了重伤,似乎脑子不太清,但放着放着也活过来了。她不怎么说话,干活却是一把好手,给王大顺高兴坏了,荒了多年的地今年也开始耕种了。
王大顺下了一会棋,背痛得厉害,准备回家了,一抬手,二顺开始归拢人。
“走了走了!”他朝地里干活的人喊,“阿七!回家了!”
阿七背着竹筐走过来,她年纪最大,排行却最小,这几个孩子,四六是女童,二三五是男童,最大的二顺也才十四岁。
阿六过来拉她的手,她很喜欢阿七,自从她来了之后,他们什么活都不用干了,从早玩到晚。而且阿七什么都会做,可比村头那个烂了大半身子的土地像管用多了,想要什么,向她求一求,总能成。
“阿七阿七,我想要一把木剑!”
“我想要野山鸡毛!”
“我们明天去河里抓鱼吧!”
阿七看看他们,道:“行。”
大伙高兴坏了。
其实一开始阿七来的时候,他们是很抵触的,因为家里本来就穷得揭不开锅,又来了一个这么大的人吃饭,岂不是更不够分了。
后来有一天,阿七看他们饿得夜里哇哇哭,就自己出门了,她走了两天,回来时竟猎了一头鹿。她烤鹿肉给他们吃,一顿饭就把所有敌意都扭转了。
他们问过她,以前是做什么的,阿七说不知道,王大顺表示,你以前肯定是个不错的猎户,一般的猎人都猎不到鹿!阿七说有可能,她残缺的记忆里的确有一片深山,她似乎在山里待了很久。
晚饭过后,王大顺把他们全都召集起来。
这是要宣布大事了。
“我的老腰一天不如一天,得想个办法了。”他小眼睛一眯,露出一抹精光,“我最近听说了一件事,上游的尚容村,有一家厉害的医馆。”
二顺:“爷!咱哪有钱看大夫啊!”
王大顺啧了一声,道:“你听我说呀,这医馆奇就奇在,好像不要钱!所以名声远扬呀!”
三顺评价说:“不要钱?比咱爷们还能骗!”
阿四也说:“就是,怎么可能不要钱呢?大夫难不成是个傻子?”
说到傻子,大家一致朝旁边看,阿七靠在墙边,看着前方漏风的门板发呆。
二顺琢磨道:“也没准……”
打了这么久仗,疯了的人可太多了!
他们在那研究半天,怎样博同情,如何装可怜,阿七没怎么听,心里想着过几日要把这坏了的门板糊上。
两日后,王大顺带着二顺三顺和阿四出发求医去了,剩下阿七带着两个小的看家。
又过了几天,三顺和阿四跑了回来,阿四进门就开始嚎。
“阿七阿七!快救救爷爷吧!”
阿七正在糊窗子,闻言停手,问:“怎了?”
三顺道:“爷爷和二顺叫人给扣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