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的,不仅仅是沉重的脚步声,还有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湿漉漉的拖拽声。
——
那是史蒂文斯。
或者说,那是曾经叫史蒂文斯的东西。
“麦可————为什么要跑?”
那个声音在迴荡的警报声中显得格外清晰,带著一种扭曲的欢愉。
“艾米丽在等你————我们在等你————別害羞,让我们融为一体吧!”
“滚开!你这个疯子!”
阿尔特曼猛地转过一个拐角,脚下的防滑靴在金属地板上擦出一串火花,险些滑倒。
按理说,这场追逐本不该持续这么久。
阿尔特曼虽然是个搞学术的地球物理学家,但他绝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
他的女友是一位需要常年野外考察的民俗学家,为了跟上她的脚步,阿尔特曼有著长期的健身习惯和野外徒步经验。
即便比不上特种兵,但吊打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瘦得像竹竿一样的史蒂文斯,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但现实给了常识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个疯子————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疲惫,更不知道什么叫疼痛。
在刚才的追逐中,阿尔特曼亲眼看到史蒂文斯为了抄近道,直接从三米高的楼梯护栏上跳了下来。
“咔嚓”一声,阿尔特曼甚至听到了他脚踝骨折的声音。
正常人这时候应该已经躺在地上哀嚎了。
可史蒂文斯呢?
他只是跟蹌了一下,然后用那种扭曲的、反关节的姿势,拖著那条断腿,以一种完全违背生物力学的速度继续狂奔。
那张惨白的脸上依旧掛著那个幸福到诡异的微笑,嘴里还在哼著《一闪一闪亮晶晶》。
“这tm根本不是人类————”
阿尔特曼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力感。
人类是有极限的。乳酸会堆积,肌肉会疲劳,恐惧会消耗体力。
但身后的那个东西,就像是一台被神印强行超频的血肉机器,只要神经还没断光,它就会一直追下去,直到把目標撕碎。
“当!”
一根带著血跡的钢管狠狠砸在阿尔特曼刚才停留的墙壁上,溅起一片火星。
“抓到你了————”
史蒂文斯的身影在红色的警报灯下忽隱忽现,他手里提著那根杀死了加斯的凶器,一步步逼近被堵在t字路口的阿尔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