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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被迫营业中(第1页)

人族血脉也许给龙体造成了一点影响。无论如何,莫甘確实能够极力控制变身时伴隨咆哮的本能——这在他作为人类的视角来看,还是有些不適应。

结界都做好了,国王的魔法能力也足以信赖,如此刻意要保持安静自然不是怕被人发现。只是在公共场合大吼大叫属实有失莫甘概念中的素质,哪怕当龙,他也是一头自认相对礼貌谦和的龙。

变身完成后,莫甘的龙瞳很快转向了看起来甚至有些小的莱斯图斯国王陛下。在他眼里,路西法不出所料的毫无怯色,不多时举起手里更小的魔药瓶。

他说,“你可以先试试用自己的方式召唤龙焰,感受一下前后的区別。”

这个“召唤”龙焰……

莫甘不由得暗自感慨:魔龙魁首西尔维奥没把龙焰的源头当作秘密,又或者说是为了完成劳役竭尽所能,把自己知道能有的信息全抖到了莱斯图斯。

但也可以理解。

毕竟连路西法信誓旦旦举出的例子都是上百年前的孤例。

对大部分龙族而言,激活龙焰顺理成章,和人鱼与鮫人天生会游泳是同样的道理,根本不足为奇。

上次他听到这个说法应该还是十几年前,被涵盖在瑟希莉婭绞尽脑汁为勾起莫甘所谓“灼烧的魂魄”,从满溢著贪玩折断树木与截断河流、还有动不动和其他小龙互殴的童年记忆边缘搜刮出来的祖传小知识中。

龙焰是龙族的伴生天赋,是他们的武器,也是一种极其亲切的存在。

相传在古老的过去,龙族尚是混沌凶恶的怪兽,徒然游荡於原野当中。

他们不仅用爪牙撕裂觅食对象的身体,向一切可见的生物咆哮示威,连同类彼此都无法共存。哪怕是兄弟姐妹挡道时也不过是强大敌人,只有互相撕咬能定下孰死孰生。

那时,魔法还未曾蔓延在人族的领地当中,战士只能借人体基础的力量与猛兽拼搏。

对这种可怖弒杀、无法对抗的庞大存在,人族避之不及,也庆幸自己因体型较小,並非巨龙主要猎捕的目標,勉强能以“难吃的螻蚁”这样一个尷尬身份博得相安无事。

但人毕竟是善於求知的物种,希冀通过学习来获取巨龙强大的特性,也在战斗余下的残骸中调查到了以上的习性,甚至捡到龙鳞,藉此锻造了最初的顶级鎧甲与武器。

只是一切结论,竟在某一代、某一天被推翻殆尽。

有一天,素来被认作无脑巨兽的一头龙出现在了人族领地当中,喷涌奇异烈焰焚毁了天降的陨石,救下了某个人族部落,且在离去前发出了令人捉摸不透、无法解析的音节。

——在这之前,没有一条观察记录证实龙竟能喷火。

前人记下了音节,而后人和龙族达成了合作,才通过在成百上千年的流传中已然模糊不清,不知是否有所缺失的记载,最终解析出了一个令人费解、甚至不太通畅的龙语內容。

“吾为不朽之龙,焚尽昔日魂魄,谨记魔龙之名。”

解读出的答案符合龙族古语的词汇,但前后承接的逻辑实在欠缺。

针对这种现象,人族学者得出的初步结论是这段记载也许有所缺失,这些文字內容可能並非语音本意,还需后续考古调查来进行补完。

不过配合工作的龙族译者却很乐呵,觉得人族就是矫情:鸡毛蒜皮的小事考虑太多。不明所以的文字或许有它独特的道理——只是自己的老祖宗有个性,才不把话说清。

回到族中,译者便凭藉自己向人族学来的语言解析方法,先是广泛传播了这一基础结论,然后联合同族,一起对这句话的含义做出了不少私人解读。

其中最受广大龙族同胞欢迎的,就是瑟希莉婭告诉莫甘的解析內容。

“龙族通过不断灼烧磨炼自身的灵魂,换取魔法和召唤龙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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